涉外经贸资讯(2025.05)
马来西亚通报《电气设备批准指南(1994年电力法规)2024年版》
马来西亚近日通报了《电气设备批准指南(1994年电力法规)2024年版》(GP/ST/No.37/2024)。该指南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受管制电气设备清单;
——申请人在提交下列申请时应遵守的程序和条件:
(1)制造或进口注册证书 (CoR);
(2)作为合格评定机构 (CAB) 的CoR;
(3)进口、制造、展示、销售或宣传任何电气设备的批准证书 (CoA);
(4)进口、制造、展示、销售或宣传任何电气设备的CoA续期;
(5)国家偏差;
(6)能源效率;
(7)标签要求。
该指南适用于任何受监管电气设备的所有制造商、进口商、参展商、销售商和广告商以及注册实验室和认证机构,将于2025年6月21日生效。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越南通报《LED照明产品安全与电磁兼容》技术法规草案
5月6日,越南通报了《LED照明产品安全与电磁兼容》技术法规草案。该草案仅适用于附录A所列相应安全标准适用范围内的LED照明产品,并对这些产品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该草案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交通照明工程、城市中心、集中居住区和公共场所(公共娱乐区、广场、公园和花圃)的LED照明产品;
交通工具用LED照明产品;
防爆LED照明产品。
该草案涉及制造、进口和商业化本技术法规附录A所列LED照明产品的组织和个人、合格评定组织、国家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来源: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智利发布USB-C充电标准法规
智利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移动电话信息及通信设备和充电器的世贸组织 (WTO) 咨询文件,旨在推动 USB-C 充电标准在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上的统一应用。该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智利在提升电子设备互操作性、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该法规,智利将建立移动设备与其充电器之间的通用互操作性,要求特定设备采用 USB-C 接口作为充电标准。此举将有效减少电子垃圾的产生,降低消费者购买额外充电器的经济负担,并提升不同设备之间的充电便利性。
该法规的制定参考了国际标准,并结合了智利市场的实际情况,USB-C 作为一种安全、高效且广泛应用的充电接口,已成为全球电子设备充电技术的发展趋势。智利的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推动 USB-C 标准在拉美地区的普及。
该法规还要求供应商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是否包含充电器以及设备的充电规格,从而提高市场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目前,该法规正处于 WTO 咨询阶段,各利益相关方可在通知发布后60天内提交意见。拟议的采纳日期和生效日期尚未确定,预计将根据咨询阶段的反馈进行调整。
智利此举与全球范围内推动统一充电标准的趋势相一致。近年来,欧盟、阿根廷、巴西等国已先后出台类似政策,旨在减少电子垃圾、降低消费者成本并提升市场效率。智利作为拉美地区重要的电子产品市场,此次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 USB-C 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
(来源:中国贸促会)
欧盟发布医疗器械法规协调标准新动态
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依据《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EU 2017/746)制定的新协调标准,这些新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制定。
此次新发布的协调标准是基于欧盟委员会依据《欧洲标准化法规》(EU)No 1025/2012 发出的标准化请求而制定的。根据 MDR 第 8(1)条,符合相关协调标准或其相关部分的产品,可推定符合该法规相应要求。
新增协调标准内容:
1.《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手套)协调标准》
EN 455-1:2020+A2:2024:规定无孔洞要求及检测方法。
EN 455-2:2024:明确一次性医用手套物理性能要求及检测方式。
2.《医疗器械(灭菌)协调标准》
EN 556-1:2024:规定最终灭菌医疗器械被标记为“无菌”的要求。
EN 556-2:2024:涵盖无菌处理医疗器械的要求。
3、《医疗器械(救护车患者搬运设备)协调标准》
EN 1865-2:2024:聚焦救护车用动力担架要求。
EN 1865-6:2024:引入救护车用动力椅要求。
此次新增标准涵盖了医疗手套、灭菌流程和救护车设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器械法规的协调标准体系,有助于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医疗器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患者和医疗专业人员提供更可靠的医疗产品。
遵循这些协调标准可以使制造商、经济运营商和认证机构受益,为符合相关欧盟立法提供 “符合性推定”,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和风险,促进了医疗器械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通。
(来源:中国贸促会)
乌兹别克斯坦制定并实施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出口监管细则
乌兹别克斯坦立法数据库网站消息,乌兹别克斯坦总统近日签署编号IIQ-67总统令,旨在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合作、规范技术标准与商品贸易等。
该总统令主要内容包括:
1.国际贸易规则与经济合作细则:加强与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城组织的经贸协作,推动跨境贸易协定谈判,扩大农产品、化工品、纺织品等优势产品出口;
2.非关税壁垒优化:取消90%的进口商品现场开箱检验,仅保留高风险商品(如药品、化妆品)100%检验;
3.建立“预裁定制度”,企业可提前30天申请商品归类、原产地规则判定;
商品进出口监管细则:
1.动植物产品(附件1-20项):需提供出口国官方检疫证书,进口肉类、乳制品须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兽医与植物卫生安全局 (ovGK)制定的微生物、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如编号0306391000的澳大利亚小龙虾需检测乱弧菌、诺如病毒);
2.食品与农产品(附件51-80项):预包装食品须加贴乌兹别克语标签,标注成分、保质期及营养信息;
3.酒类(HS2203-2208):除常规检验外,还需通过国家酒精饮料监管局的酒度与添加剂检测;
该总统令自2025年4月18日起生效。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