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贸资讯(2025.07)
匈牙利自7月1日起实施临时工新规
匈牙利国家税务和海关总署近日宣布,自7月1日起实施临时工新规,无论受雇于多少雇主,季节性工人每年在匈牙利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0天限额。
此前规定允许季节性工人工作365天,但必须每120天更换一次雇主。为方便管理,税务部门将推出专用移动应用程序,帮助雇主和工人追踪剩余工作天数。
(来源:驻匈牙利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尼加拉瓜正式加入国际调解院
近日,尼加拉瓜国民议会一致通过尼总统府提交的关于加入国际调解院的提案,这标志着尼加拉瓜正式加入该国际组织。
尼国民议会议员迪克森表示,“面对全球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跨国贸易争端频发和国家间复杂互动的现状,尼加拉瓜认识到建立高效灵活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为满足国际社会对专业调解机构的需求,中国率先推动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该组织将填补国际调解领域的制度空白。”
5月30日,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拉美和欧洲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约400人出席。
国际调解院旨在根据各方意愿,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将填补国际调解领域机制的空白,是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的重要法治公共产品。
(来源:央视新闻)
越南、泰国跨境电商监管趋严
近来,多个经济体对跨境电商领域的监管动作频频。如越南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电商税务新规;泰国电子交易发展局(ETDA)日前放风,拟针对“高影响力平台”制定新法规,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市场管理,但该政策尚处于草案阶段,远未落地。
自7月1日起,越南将正式实施电商税务新规。据越南税务机关公布的相关内容,电商平台上卖家缴纳的增值税(VAT)和个人所得税,计税收入包含商品和服务的全部收入,不得扣除交易手续费、运费等费用。电商及数字平台需代扣代缴平台上个体经营者的相关税费,订单成交且买家付款时自动扣除。
面对新规带来的成本变化,一些跨境电商平台已开始建议卖家调整定价。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Shopee近日发布公告称,将在订单完成、买家付款确认后自动从卖家收入中扣除税金,并代为缴纳至当地税务机关,以落实平台代扣代缴义务。同时,Shopee也建议卖家适时调整定价,“税务新规实施后,卖家的税费成本将有所增加”。
其实,泰国在跨境电商监管方面早有动作。2024年,泰国政府便宣布了对跨境电商卖家征收7%增值税,外国电商平台在泰国注册法人实体等政策。
此次泰国电子交易发展局针对“高影响力平台”(拥有大量用户或交易规模庞大的在线平台,特别是电商和社交平台)引入更严格的管理要求,也是基于现行的《数字平台服务法令》所为。据悉,ETDA已草拟附属法规,对符合特定标准的平台赋予额外监管义务。
相关草案显示,在泰年交易额超1亿泰铢的在线或社交平台等将被纳入监管范围,需履行收集验证商家信息、筛查商品合规性等附加义务。监管升级是泰国持续整治跨境电商市场的更进一步,其直指劣质产品泛滥、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问题。此前,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曾因跨境数字渠道销售的问题医疗及保健产品增多,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加强监管。
周边国家的跨境电商领域的政策调整,反映出行业正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环境,跨境电商从业者应多方留意监管信息,及时跟进调整经营策略。
(来源:国际商报)
越南简化进出口流程:特定化学产品享免证通关
近期,越南海关在边境口岸依法暂扣一批涉及工业前体物质的进口货物。该批货物包含油漆、印刷油墨、胶水、清洁产品及建筑材料,总价值约41万美元。
经查验,海关确认上述货物含有第57/2022/ND-CP号法令(即麻醉药品和前体清单)附录IVB清单列明的工业前体物质;
同时,此类物质被纳入越南《化学品法实施法令》(113/2017/ND-CP号法令)附录I第二类工业前体管控目录。
因此,进口企业需提供由工贸部化工局批准发放的进出口许可证方能清关。
一、海关暂扣依据与相关争议
然而,此次暂扣的货物本身不属于越南化学品法实施法令(经82/2022/ND-CP号法令第1条第11款修订)所管制化学品的物项范围:
药品;杀虫杀菌制剂、食品和化妆品;
动物饲料、兽药、农药;生物有机化学肥料(混合肥料)、有机矿物肥料、生物矿物肥料;用于保存和加工农业、林业、渔业产品和食品的产品;
放射性物质;建筑材料;油漆、油墨;
家用胶水和清洁产品;
符合《汽油和石油法》的汽油和石油;用于汽油和石油生产的凝析油和石脑油。
因此,海关对于发放进出口许可证的机关存疑,暂未对其进行清关。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3月26日第66/NQ-CP号决议明确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减少和简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手续。
根据海关部门评估,油漆、胶水、含工业前体的家用清洁剂等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民用产品,尤其在当前困难时期,需要为进出口活动提供便利。
二、无需申请许可证情形
对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口企业,可豁免进出口许可证申办程序:
进口商品属于第82/2022/ND-CP号法令第1条第11款列明的产品范畴;
商品含有的工业前体物质属于第57/2022/ND-CP号法令附录IVB清单范围。
相关企业办理海关手续时,仅需提交书面承诺书声明进口用途合规性,无需向工贸部化工局申请进出口许可。此举将显著简化合规流程,助力企业快速投产。
三、重要提醒
越南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该政策调整,符合资质的企业可凭声明文件直接完成清关,有效提升贸易效率。建议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的进口商品用途追溯机制,确保符合豁免条件要求。
(来源:瑞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