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贸资讯(2025.09)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识办法”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240余款大模型在省级网信办完成登记,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3亿人。“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上架或上线时要进行审核,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对未标识或疑似生成内容要添加风险提示,从而在传播端阻断虚假信息扩散。
“标识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充分衔接。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相关材料可能涉及标识的技术细节,如水印算法、元数据格式、服务商编码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内容时快速识别内容来源,追踪到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
(来源:央视网)
韩国知识产权局修订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
近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宣布即日起实施《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的修订版。根据新规,故意侵犯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的行为,侵权方将面临最高5倍的损害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上限从现行3倍大幅提高至5倍。
此次修订旨在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实效。KIPO的监测数据显示,2020-2024年,韩国线上假冒商品数量从137,382件激增至272,948件,短短五年内翻了一番,凸显出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的紧迫性。
目前,仅有中国[1]和韩国针对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设置了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日本尚未建立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美国的专利和外观设计侵权最高赔偿3倍,商业秘密侵权最高2倍,且商标侵权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此次修订是韩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升级。2024年8月,《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率先引入针对专利侵权、商业秘密泄露及创意剽窃的最高5倍赔偿制度。随着此次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纳入适用范围,韩国针对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著作权除外)建立了全球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KIPO表示,新修订法案将有效震慑侵权行为,确保受损企业充分获得赔偿。为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KIPO将重点完善故意侵权认定机制,包括引入“书证提出命令”等配套制度。
[1]中国在2019年引入商标和商业秘密侵权5倍赔偿,2021年扩展至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领域。
(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欧盟新电池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正式生效
近日,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 2023/1542)中的核心章节——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正式生效。所有在欧盟销售电池的生产商都必须在相关的成员国完成EPR注册并获得有效的ERP注册号,从而避免面临罚款或商品下架的风险。
一、什么是EPR?
EPR全称为生产者责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它是一项欧盟的环境政策要求。EPR主要基于“污染者付费”,要求生产商必须在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内降低其产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对他们投放到市场的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
二、新电池法的EPR主要要求
在每个销售电池的欧盟成员国完成EPR注册
确保电池加贴单独收集标志
为废电池的收集、处理、运输等支付相关费用
非欧盟企业需要指定一名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并签署授权书
此外,原定于2025年8月18日生效的电池原材料尽职调查义务已被延期至2027年8月18日。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2026年7月26日前发布尽职调查指南,企业可在指南发布后提前建立合规体系,完善供应链管理,更好地应对尽职调查义务。
欧盟新电池法EPR不仅仅是卖家需要遵守的规则,更是企业提升企业形象、降低环境风险并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举措。瑞旭建议出海电池企业及时完成EPR注册,确保每一款产品都可以获得进入欧盟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来源:希科检测)
乌兹别克斯坦自2026年起将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营业税降至1%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关于改善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从业环境的决议。根据该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乌年营业额不足10亿苏姆(约合8万美元)的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营业税税率将降至1%。目前,营业收入超过1亿苏姆(8000美元)的个体工商户营业税税率为4%。
此外,根据该文件,2030年底前乌将立法为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引入统一数字平台。通过该平台可办理业务登记、管理账户、缴纳税款、开具收据并开通电子钱包。根据乌零售贸易规则的强制性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必须使用专用二维码收款,通过统一数字平台传输的现金流数据将被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决策依据。
(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
印度发布2025年专利规则修正草案
近日,印度工业和内贸促进局(DPIIT)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5年专利规则修正草案。此次修正案旨在落实印度2023年颁布的《Jan Vishwas法案》,即通过“非罪化”和“信任导向治理”优化营商环境。该修正案拟增内容包括通过电子表格提交投诉和上诉申请、在线上进行调查和罚款的执行与管理。目前,DPIIT针对该修正案公开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7日(自公布起30日内)。
一、2025年修正案主要亮点
(1)新增电子表格:以简化提交和数字化裁决过程。
(2)权责界定:规定负责管理处罚裁决制度的两个主要机构,及其权力和责任。①裁决官:由印度中央政府任命,负责调查投诉、评估证据及判处罚金;②上诉机构:有权维持、修改或撤销裁判官的裁定。
(3)电子化程序:所有程序性活动均以电子方式进行,包括调查、听证、通知发送、文件提交和上诉,以提高效率并减少文书工作。
(4)罚金管理:所有罚金收入均缴入印度统一基金,以确保财政透明。
(5)时效规定:上诉期限为裁决下达后30日内。
二、2025年修正案中的待完善事项
(1)裁决官任职标准缺失:未规定裁决官的法律资质、裁决经验或独立性保障机制。
(2)上诉处理时限模糊:未明确规定上诉审理周期,可能导致程序拖延。
(3)投诉门槛不清晰:线上投诉缺乏证据标准或滥用防范机制。
(4)无罚款额度标准:裁决官可自由裁定罚金额度,但缺乏考量因素或梯度标准。
(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尼泊尔修订车辆进口标准
近日,尼泊尔中央银行发布指令,明确禁止进口不符合该国政府新颁排放标准的车辆。指令中清晰界定了禁入范围:“包括货车在内的翻新车、二手车,以及其他任何未达到《2025年尼泊尔车辆排放标准》的车辆,均不得进口。”
此次禁令的出台,与尼泊尔森林与环境部此前实施的排放新规紧密衔接。据悉,该部门已于6月23日正式推行新标准,要求两轮机动车执行欧5排放标准,四轮机动车执行欧6排放标准,而央行的最新指令正是对这一环保政策在进口环节的严格落地。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