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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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信息第200期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预警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1-07-16

  越南对涉华山梨糖醇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1年7月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719/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山梨糖醇(Sorbito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9.63%~68.50%的临时反倾销税。

  其中,中国生产商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Shandong Tianli Pharmaceutical Co., Ltd.)及其贸易商山东联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handong Lianmeng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税率为45.15%,中国其他生产商/贸易商为68.50%。本案终裁预计将于2021年9月前作出。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2905.44.00和3824.60.00。

  2020年12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山梨糖醇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澳大利亚对涉华A4复印纸作出双反期中复审终裁

  2021年7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7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接受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A4 Copy Paper)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和对进口自中国的A4复印纸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详细税率如下:巴西出口商International Paper Exportadora Ltda及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均为8.1%;中国出口商UPM Asia Pacific Pte Ltd反倾销税为3.2%、Greenpoint Global Trading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 反倾销税为10.0%、其他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0%、中国所有出口商反补贴税为7.0%(出口价格比例方式);印度尼西亚PT RiauAndalan Kertas的反倾销税率为14.7%、印度尼西亚其他出口商反倾销税率为19.2%;泰国出口商Double A(1991)Public Company Ltd.及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均为0.9%。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4802.56.10.03和4802.56.10.09。

  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39号公告和第2017/40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助理部长兼国会秘书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PT.Pabrik Kertas Tjiwi Kimia Tbk除外)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反补贴税(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Greenpoint Global Trading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和芬欧汇川亚太公司除外)。

  2020年4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3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Paper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和对进口自中国的A4复印纸启动反补贴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此次复审调查不包括印度尼西亚企业PT.Indah Kiat Pulp & Paper Tbk、PT.Pabrik Kertas Tjiwi Kimia Tbk 以及 PT. Pindo Deli Pulp & PaperMills。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预警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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