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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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促委建设高水平商事调解体系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发布时间:2022-10-18

  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式趋于复杂,涉外企业遭遇纠纷增多。深圳市贸促委调解中心积极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搭建国际商事调解平台,创新多元调解模式,努力化解企业经济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中心累计调解商事案件6218件,调解成功率达59%,涉案标的额62.32亿元;连续2年被中国贸促会评为“优秀调解中心”,多次被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评为“深圳市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特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组织”“先进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等。


  深化改革创新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和标准

  着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破解“诉讼爆炸”难题,中心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率先与宝安区人民法院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成为全国首个与法院进行诉前联调合作的商事调解机构。目前,中心诉调对接合作已在全市两级法院全覆盖,能够更加便捷、经济、高效地解决商事纠纷。


  为推动商事纠纷调解的实践经验标准化,中心作为主要力量参与制定中国贸促会《商事调解系列团体标准》《商事调解人员专业能力要求》等标准文件,将实践探索转化为专业标准,为全国商事调解规范化建设贡献深圳贸促智慧。为服务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中心作为《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小组成员,深度参与该条例立法工作,使商事调解市场化运作、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有机衔接等创新举措,率先在全国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


  与前海法院共建国际贸易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分中心,集中受理前海法院委派调解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件,包括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等;同时自行调解的国际贸易纠纷及其他案件亦可在前海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建立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通道。


  强化协调联动

  构建多方密切合作的调解体系

  与驻粤领事馆开展良好合作,服务各国在深企业,解决各国企业向领事馆提出的商事投诉,也为深企涉外纠纷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积极利用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资源,参与搭建联合调解平台,与香港律师公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调解专业评审协会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澳门仲裁中心、澳门律师公会等3家机构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促进三地调解员名册的互认、调解协议效力的互认和执行,构建区域性非官方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中国贸促会32个海外代表处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8个国际合作调解机构的国际资源,为国际商事调解提供联合调解的资源保障。依托深圳市贸促委驻印度、加纳、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埃及、肯尼亚、泰国、墨西哥、白俄罗斯、阿联酋等10个驻外经贸联络处,建立调解办事处,帮助深企解决在当地的商事纠纷。


  积极与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深圳市进出口商会、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协会等商协会共商建立调解工作室,目前已建成5个,计划今年与10个商协会组织共建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优势,引导行业商事主体灵活解决商事纠纷。中心与各调解工作室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帮助各协会商事主体调解商事纠纷的同时定期向行业商事主体推送合规培训、风险预警等经贸资讯,帮助行业企业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合规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优化调解队伍

  打造高水平调解团队

  组建专家调解员队伍,成立调解专家委员会,拥有专家调解员65名,调解专家委员10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及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打造多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商事调解队伍。对涉外疑难商贸类纠纷,中心主要采取专职调解员与专家调解员递进式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由专职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先行调解,拉进双方距离,再由专家调解员介入,优化调解方案,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工作效率。


  深圳市贸促委将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机遇,聘任港籍专家调解员,举办系列调解员培训,探索建立深港商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推动深港调解员资质互认,深港调解规则互认、调解协议互认,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的有益平台,推动商事调解机制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tradenews.com.cn/epaper/content/2022-10/13/content_802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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