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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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ATA单证册的适用范围

  1.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中陈列或使用的物品;

  2.以寻求境外供货订单为目的商业活动,向客户展示或演示的商业样品;

  3.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如录制节目,拍摄所需设备;赴境外安装、调试、检测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演出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

  4、用于货物内外包裹、或用于货物卷绕、系及其他目的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包装物品;

  5、海员在履行海上任务时使用的物品,包括文化、体育、休养、宗教或体育活动的用品;

  6、用于科学研究、教育教学、职业培训的各种仪器装置、设备及其配件等;

  7、各类商用及私人车辆、私用航空器和游艇;

  8、各种促进旅游的宣传物品、小礼品、音像制品等;

  9、货运集装箱。

  不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一般有:易腐烂或易消耗的物品、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打算赠送的货物、以加工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二、ATA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资格:

  注册地或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团组织和个人等。

  (二)ATA业务申办流程:

  1.登录网址https://www.eatachina.com/进行注册及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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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手续费及保险费(免费)

  3.担保形式和费用

  为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给予ATA单证册申请人最大限度的优惠和便利,签证机构接受押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等担保形式。

  ATA单证册申请人所需提供担保的金额由其申报的货物总价和申请前往的国家或地区决定,计算公式如下:担保金额=货物总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担保费率。

  当一份单证册前往多个国家或地区时,担保金额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中担保费率最高者计算。

  4.取证(分为现场取证和快递两种方式)

  取证前需登录系统(选择“签发上传”)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表(法人签字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银行水单复印件(盖公司财务章) 4)付款通知书 5)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6)取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核销

  登录签证系统选择“追踪处理单证册”,找到所需核销的单证册号码进行“核销”,将单证册绿色封面以及两张存根联扫描后上传,待签证机构预审回复后,打印核销处理单以及要求的核销资料交还签证机构完成核销手续。担保押金将于单证册正常核销后15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退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