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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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申办事项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0-05-08

各相关企业:

  接中国贸促会通知,自2020年5月11日起,贸促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实施全面电子化签发并支持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证书样式保持不变。

  企业申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目的国为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的,不再需手动签字和盖章,企业可自主打印证书;目的国为东盟其他国家的,申领证书方式保持不变,仍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贸促委

2020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