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综合整理自12360海关热线 发布时间:2021-06-21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3号《关于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增加输泰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2019年第77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1日

  来源:深圳市贸促委综合整理自12360海关热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