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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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项下原产地证书申办事项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1-06-24

各相关企业:

  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贸促认证〔2021〕400号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贸促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项下原产地证书实施全面电子化签发并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证书样式保持不变。

  届时,企业申领目的国为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不再需要手动签字和盖章,企业可自主打印证书。目的国为东盟其他国家的,申领证书方式保持不变,仍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贸促委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