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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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货物原产地证书申办有关事项变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1-10-13

各相关企业:

  据悉,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我国海关亦自同日起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变动前,成员国中仅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3国接受我国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并给予我国货物关税优惠)。

  自2021年10月12日起,出口至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需办理原产地证明文件的,企业可向深圳市贸促委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贸促委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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