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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促委关于受理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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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贸促认证〔2021〕657号通知,自2021年11月10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巴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在巴基斯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贸促会中巴证书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通过采用加密传输、电子签章、防伪打印等技术,实现证书填制、申报、审核、打印全程电子化。通过扫描中巴证书上的二维码或登录贸促会查验网站(http://check.ccpiteco.net)即可查询证书信息、辨别真伪。

深圳市贸促委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