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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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贸资讯(2024.11)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会 法律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4-11-11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公布新的《商品和服务具体性指南》

  熟悉在加拿大提交商标申请和提起商标诉讼的人都知道,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在评估此类申请中主张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性方面,有着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

  为了帮助商标律师和品牌所有者解读这些标准,CIPO于2024年9月18日发布了新的《商品和服务手册具体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文对《指南》进行了概述,包括对商品和服务具体化要求的说明。

  一、有哪些要求?

  作为背景,《商标法》第30条第(2)款(a)项要求申请包含“以普通商业用语说明使用或拟使用该商标的相关商品或服务”。此外,《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9条还要求此类声明“以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方式描述每一种商品或服务”。这些要求并非新的规定。上述规定自加拿大商标法于2019年修订以来一直存在,与这些修正案之前已经存在数十年的规定相似。

  在确定一项商品或服务声明是否标识了《细则》第29条所指的特定商品或服务时,CIPO将采用以下三部分测试:

  1.商品或服务的描述方式是否能够评估《商标法》第12条第(1)款(b)项是否适用?明确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或质量的商标不可注册。

  2.声明是否指明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以确保申请人不会受到不合理的广泛保护?例如,被描述为“计算机软件”的商品,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说明,将给申请人带来不合理的广泛保护范围。

  3.对商品或服务的描述是否足够具体,从而有可能对混淆性进行评估?与注册商标或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存在混淆性相似的商标不可注册。

  二、以前有哪些指导?

  CIPO的《商标审查手册》规定了这一由三部分组成的测试标准,其中还包括对某些类型的商品和服务所要求的详细程度的有限指导,例如“零件和配件”、“设备”、“计算机软件”、“药物制剂”、“广告服务”和“与数据电子传输相关的服务”等。

  此外,CIPO还维护着(并多年来一直维护)其《商品和服务手册》,该手册是一个可搜索的代表性术语数据库,收录了CIPO预先批准的具有代表性的术语,如果在申请中选择了这些术语,则无需进一步说明即可被接受。《商品和服务手册》中还列出了不可接受和“已停用”的术语,并附有说明以解释该术语不可接受的原因以及需要哪些进一步的详细信息。例如,术语“电子商务服务”已停用,该手册建议必须说明具体的领域(电子邮件服务、网上银行和电子账单支付、在线酒店预订等)。

  尽管有《商标审查手册》和《商品和服务手册》的指导,但面对着《审查员报告》中对其他司法管辖区已经接受的商品和服务提出的异议却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些术语存在缺陷,许多商标律师和品牌所有者经常发现自己对CIPO的具体性标准感到困惑。

  三、有什么新的变化?

  CIPO的新《指南》旨在对《商品和服务手册》进行补充,并说明CIPO对某些类型的商品和服务所要求的具体化程度。这些信息根据《尼斯分类表》列出,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显示,并解释了需要具体说明的内容。例如:

  第9类:电池(注明具体的使用领域,即汽车电池、相机电池、手机电池、助听器电池、手表电池等,或注明具体类型,即9V电池、碱性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第30类:休闲食品(注明休闲食品的主要成分,即谷物类休闲食品、玉米类休闲食品、米类休闲食品、小麦类休闲食品等,或注明休闲食品的具体项目,即米片、饼干、高蛋白谷物棒等)。

  第42类:软件即服务(SaaS,注明具体功能,必要时说明具体领域,即允许注册用户与听力学家联系的SAAS、用于管理医务人员信息的SAAS、用于客户关系管理(CRM)的SAAS、用于将文本转换为语音的SAAS等)。

  《指南》还包括一个标题为“没有进一步说明无法分类”的部分,其中列出了无进一步说明无法归入适当尼斯分类的条目。例如:

  机器人[如果没有进一步说明,就不能被归入适当的尼斯类别:需注明具体类型,即清洁地板的工业机器人(第7类)、焊接工业机器人(第7类)、铣削机器人(第7类)、缝纫机器人(第7类)、远程呈现机器人(第9类)、实验室机器人(第9类)、手术机器人(第10类)等]。

  通过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如果没有进一步说明,就不能被归入适当的尼斯类别:注明具体的信息类型,即通过网站提供旅行信息(第39类),提供食品安全领域的教育信息(第41类),提供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信息(第42类),通过网站提供有关法律服务的信息(第45类)等]。

  《指南》和CIPO发布该指南的公告都表明,如果《指南》与《商品和服务手册》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例如,由于定期更新),应“优先考虑”《商品和服务手册》提供的指南。

  虽然CIPO并未因发布这一新指南的发布而放松其严格的具体性标准,但商标顾问和品牌所有者现在在加拿大提交商标申请和进行商标诉讼时能够更好地掌握这些标准。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澳大利亚宣布明年起将对锂离子电池实施强制安全标准

  近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NSW)公平交易部宣布,从2025年2月起,将对用于电动移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实施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这些标准旨在通过降低这些产品相关的火灾风险来增强消费者安全。

  具体来说,以下电动移动设备及其使用的锂离子电池现在被视为2017年《燃气和电力(消费者安全)法》下的“公告电气产品”:

  1. 电动自行车(e-bikes)

  2. 电动滑板车(e-scooters)

  3. 电动滑板(e-skateboards)

  4. 自平衡滑板车(self-balancing scooters)

  这意味着这些产品在新南威尔士州销售之前需要符合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从2025年2月起,在新南威尔士州销售的电动微移动设备(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这些要求的引入是为了确保市场上只有安全且符合标准的产品,从而降低火灾风险。

  锂离子电池因其高能量密度和环境效益而越来越受欢迎。然而,如果电池不是按照严格的安全标准制造的,它们也存在显著的火灾风险。这些新规定旨在确保在新南威尔士州销售的产品是安全和符合标准的,保护消费者并提高整体安全性。

  对于消费者来说,新要求旨在确保你购买的电动微移动设备满足安全要求,并已经过测试和认证,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保持了解信息很重要,以便你可以检查你购买的设备是否符合这些标准。访问锂离子电池安全意识页面,了解更多关于安全操作和如何安全处理这些设备的信息,包括充电和处置锂离子电池。

  对于贸易商和制造商来说,理解和遵守最新的要求至关重要。这将有助于确保你的产品是安全的,并满足法规要求。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部通过提供指导资源、举办研讨会和利益相关者参与活动,帮助贸易商和制造商了解和遵守这些新要求。

  (来源:tbtguide)

  沙特阿拉伯明确Type C和电力传输实施要求

  近期,沙特通信、空间和技术委员会(TRC)正式发布了一项新的电信技术法规。这项法规明确了从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无线设备实施Type C接口和电源传输要求的阶段性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5年1月1日起) 包括以下产品:

  手机

  数码相机

  耳塞

  电子阅读器

  手持游戏机

  耳机

  扩音器

  键盘

  鼠标

  便携式导航系统

  平板电脑

  路由器

  第二阶段(2026年4月1日起)包括以下产品:

  笔记本电脑

  这些新规定要求相关设备在沙特市场上销售前必须符合规定的电源接口和传输标准。这一变化旨在统一电子设备的充电接口,提高设备的互操作性,减少电子废物,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同时,这也意味着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确保他们的产品在上市前符合这些新的接口和传输要求。

  (来源:tbtguide)

  新西兰拟修订《海外投资法》

  综合路透社、联合早报报道,新西兰政府近日宣布,将放宽投资规则以吸引更多外国资金,促进生产力增长。此前,经合组织把新西兰的外国直接投资规定列为发达国家中最严格的国家之一。

  新西兰财政部副部长大卫·西摩当天表示,吸引更多海外投资是政府经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新西兰《海外投资法》还存在诸多障碍,新西兰政府计划于2025年修订该法,减少外资进入新西兰的壁垒。

  修订后的法案将保留原先的审查范围,但会加快评估过程,除非确认对新西兰利益构成风险,否则投资项目都会获批。

  (来源:商务部驻奥克兰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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